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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“假离婚真套现”无处遁形

发布日期:2024-03-01 10:53    点击次数:183

  张 敏

  A股“天价离婚”又现一案例。近日,长春高新(000661)公告称,公司重要股东金磊与其妻王思勉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。根据离婚协议,金磊拟将其持有的总市值超40亿元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分割。金磊是长春高新的“灵魂人物”,其离婚分割上市公司股份引发市场“假离婚真减持”的担忧。

  对此,长春高新向投资者介绍金磊及王思勉股份分割比例缘由、离婚后双方将合并计算股东身份等,以澄清该离婚事宜并非市场所担忧的“假离婚真减持”。虽然长春高新进行了澄清,但离婚后双方是否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,仍是市场关心的焦点。

  一直以来,上市公司重要大股东、董监高等“关键少数”以离婚、解散清算、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一直被市场诟病。而当前以离婚方式为代表的借道减持操作空间越来越逼仄。

  去年以来,监管部门采取多方面措施遏制“离婚式减持”等行为,旨在保护公众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维护资本市场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生态环境。

  笔者梳理,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“关键”股东在离婚时作出承诺,除了遵守监管机构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外,还约定离婚双方合并计算股东身份,合并适用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信息披露、减持额度、减持限制等规定。这种方式提高了离婚后双方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,提高了“绕道减持”的门槛。

  另外,面对“假离婚真减持”,也有上市公司敢于“亮剑”。比如,规定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,或上市公司回购所减持股份等。

  目前,已经有上市公司对股东违规减持采取行动。例如,禾望电气(603063)原实控人之一夏泉波的前妻丁文菁在离婚时分得上市公司股份,后因违反承诺超额减持,被上市公司诉诸法律。近日,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显示,丁文菁被判向上市公司支付收益款692.64万元,并在媒体发布道歉声明。

  此外,随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规则越来越细化,上市公司还需帮助股东树立合规意识,防止重要股东家属,尤其是离婚后以不懂规则、误操作为借口进行违规减持。

  在笔者看来,投资者更多的是担心上市公司关键股东利用不对等的信息优势套利,这就要求上市公司持续督促大股东、董监高严格落实监管要求,健全完善信息披露。让“假离婚真减持”等违规减持无处遁形,如此才能提振投资者信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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